首页 /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