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水效标识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