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海关统计服务宏观决策、对外贸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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