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