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承 兑第九条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是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票据承兑。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