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再贴现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