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第九条第九条邮政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