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邮政管理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可以根据执法案卷评议标准组织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析,对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提出改进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