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以下”包含本数。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