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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