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广基地的培育建设、申报推荐、日常管理等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语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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