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推广基地的统筹规划、管理监督及认定、调整和撤销,指导推广基地的建设与运行。具体工作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承担。设立推广基地秘书处,协调处理事务性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语委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推广基地的统筹规划、管理监督及认定、调整和撤销,指导推广基地的建设与运行。具体工作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承担。设立推广基地秘书处,协调处理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