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五章 考核与监督

第十五条

年度报告、中期检查结果是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供支持的重要参考,周期评定结果是是否继续认定为推广基地的主要依据。周期评定结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公布。

制定机关
国家语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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