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对外援助监督和评估

第四十六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会同援外执行部门建立对外援助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援外执行部门向国际发展合作署报送对外援助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以及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重大问题。 驻外使领馆(团)向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和援外执行部门报送对外援助项目境外监管中发现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重大问题。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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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