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对外援助实施管理

第三十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根据现行部门分工统筹安排援外执行部门组织实施项目。 援外执行部门依据立项批准内容组织实施对外援助项目,对对外援助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负责,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