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对外援助项目立项

第二十六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立项协议内容重大调整的,国际发展合作署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进行调整并与外方签订补充立项协议。 援外执行部门可以向国际发展合作署提出调整的建议。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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