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对外援助项目立项第二十六条对外援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立项协议内容重大调整的,国际发展合作署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进行调整并与外方签订补充立项协议。 援外执行部门可以向国际发展合作署提出调整的建议。制定机关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