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对外援助项目立项

第二十三条

对外援助项目在立项前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 中方可以要求受援方提供拟立项项目的相关资料,作为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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