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对外援助方式

第十八条

对外援助以项目援助为主。 在人道主义援助等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受援方提供现汇援助。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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