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责任编辑注册第二十四条新闻出版总署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证书编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