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责任编辑注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续展注册,注销责任编辑证书: (一)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 (二)连续2次年度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三)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不予续展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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