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责任编辑注册第十五条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人员应具备与责任编辑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出版单位应对拟申请责任编辑注册人员的上述情况进行审核。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