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第十二条职业资格续展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申请表; (三)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