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滚装船舶、船员

第七条

滚装船舶在航行中遭遇恶劣天气和海况时,应当谨慎操纵和作业,加强巡查,加固货物、车辆,防止货物、车辆位移或者碰撞,并及时向滚装船舶经营人、管理人报告。必要时,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