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滚装船舶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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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