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系统性影响评估

第二十五条

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应在向金融监管总局报送监管评级初评结果的同时,报送辖内信托公司系统性影响各评估要素数值。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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