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开业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和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不参与监管评级。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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