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监管评级组织实施第十三条金融监管总局有序推动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线上化,进行评级流程跟踪和管理,增强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