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五十三条

在应急管理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应急管理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责发生争议或者发生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经国家标准委组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程序提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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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