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第四十六条

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按照“谁提出、谁实施”的原则,由提出标准项目建议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的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使用应急管理标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是标准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依法具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是标准实施的监督主体。

应急管理强制性标准应当通过执法监督等手段强制实施,应急管理推荐性标准应当通过非强制手段引导、鼓励相关单位主动实施。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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