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修订标准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完成周期,从正式立项到完成报批不得超过18个月,其他标准项目从正式立项到完成报批不得超过24个月。

承担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相关环节工作的单位,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缩短制修订周期。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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