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制定应急管理标准应当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相匹配,实事求是地提出管理要求、确定技术参数,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增强标准的通俗性和实用性。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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