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应急管理标准分为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三大类,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的原则。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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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