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归口管理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应急管理标准化相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应急管理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

(三)组织应急管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标准报批和复审等工作,组织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报批、编号、发布、备案、出版、复审等工作;

(四)指导、协调应急管理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

(五)对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

(六)综合指导地方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基础研究和国际交流;

(八)负责对应急管理标准化相关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九)负责应急管理标准化相关材料的备案;

(十)归口管理应急管理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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