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会计制度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税收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税收会计档案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