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会计制度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税收会计制度第十七条第三章 会计科目第十七条根据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需要,以及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和国家金库制度,税收会计科目按四种核算单位的业务情况综合设置如下: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