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会计制度第十七条

第三章 会计科目

第十七条

根据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需要,以及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和国家金库制度,税收会计科目按四种核算单位的业务情况综合设置如下: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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