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会计制度第十四条

第二章 记账方法

第十四条

借贷记账法的平衡公式是: 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 或: 所有资金占用账户余额合计=所有资金来源账户余额合计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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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制度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