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会计制度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税收会计制度第十四条第二章 记账方法第十四条借贷记账法的平衡公式是: 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或发生额)合计 或: 所有资金占用账户余额合计=所有资金来源账户余额合计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