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四条第四条外经贸部只对反补贴调查中充分合作的出口国(地区)的出口商、生产商进行实地核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