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被核查的出口商、生产商在核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核查小组的工作;并应配备最初准备材料及答卷的负责人和其他主管人员,随时解释核查小组提出的问题。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