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核查小组应在实地核查前将需要核实的信息的一般性质和需要进一步搜集的信息通知被核查的出口商、生产商。 核查小组根据需要可以在实地核查前向被核查出口商、生产商发放具体的核查问题清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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