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核查小组由外经贸部负责组织,通常由负责反补贴案件调查的政府人员组成。 在特殊情况下,外经贸部可以邀请非政府专家参与核查。但应事前通知被核查的出口商、生产商及其所在国(地区)政府。该非政府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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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