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三章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第十三条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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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