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如果申请内容有变更,应当重新申请。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