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公安工作职责,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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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