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六十八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八条

实施有组织犯罪的人员配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对侦破案件或者查明案件事实起到重要作用的,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证人保护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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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