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七章 国际合作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开展跨境反有组织犯罪国际合作其他事宜及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