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案件办理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侦查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告知、教育义务,敦促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应当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和从宽处理意见,并随案移送相关证据材料。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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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