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二十五条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期限届满或者报告义务人在报告期内死亡的,报告义务自动解除。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