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十九条

对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当地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职权加强治安行政管理、会同或者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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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