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依法进行审查,并及时处理有关有组织犯罪线索。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