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有组织犯罪监测评估体系,根据辖区内警情、线索、案件及社会评价等情况,定期对本辖区有组织犯罪态势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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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